人力资源部是院长直接领导下的重要职能部门。部门前身为人事部,2015年3月设立至今。
人力资源部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院规定,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,以严谨、公平、公正、对全体职工负责的态度完成好全院及直属公司的相关管理工作。
在事业体制时期,主要业务有:按照编内、编外不同人员类别制定相关管理规定,办理招聘、编制、合同、职称(技能等级)、工资、社保、考勤、考核、任免、退休、离职和竞聘上岗等日常管理工作。
未来已来,我院即将转企迈入新的征程,人力资源部全体职工已经做好了心理和工作准备,将在企业人力资源战略制定与实施、招聘与配置、培训与开发、薪酬与福利、绩效与考核、劳动关系等方面继续作出不懈努力!
部长:李咏梅
主管:范明明
电话:0451-87967321,0451-87967314
邮箱:hljghyhr@163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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